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711号),充分发挥福建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、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,进一步提高我局工作透明度,方便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福建省地震局政府信息,依据《福建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》编制本指南。
一、公开类别
福建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类。
二、主动公开
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,通过福建省地震局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、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、广播、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
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,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中国地震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。
1.受理机构
机构名称:福建省地震局办公室
通信地址: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鸿路7号
办公时间:8:00—12:00 13:00—17:00(节假日除外)
联系电话:0591-87872269(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,不受理举报、投诉、信访等)
邮政编码:350003(信封醒目位置请标注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)
2.申请方式
申请人可以通过邮寄申请、在线申请和当面申请等方式提出申请,应当填写《福建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》,并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要求,同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或申请机构组织代码证复印件(扫描件)。申请人通过邮寄或信函方式提出申请,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开申请”字样,邮寄至福建省地震局办公室。申请人在线申请,可以直接进入网上申请页面(福建省地震局政府网站http://www.fjdzj.gov.cn/首页“政务公开”栏目,点击“依申请公开”即可),在线提交申请。申请人当面提出申请,须提前预约时间和地点。
3.申请答复
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,福建省地震局办公室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,符合要求的将进行统一登记处理,并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。如需延长答复期限,福建省地震局办公室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相关规定告知申请人。
附表:1.福建省地震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
2.福建省地震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审批表